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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院子女每年可享受10-20天的哺乳假 昆明的新规定将于明年实施

发布于:2020-12-13 被浏览:2825次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不断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很明显,孩子照顾老人,享受和工作时一样的待遇

随着昆明市老龄化人口的快速增长,各种老龄化问题同时出现。空巢老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半残疾人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这使得应对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困难。新修订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点关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与优待、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将符合条件的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机构纳入医保

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在医疗保险、养老服务、养老金征缴、异地养老等方面做好便民措施。我们应该增加对医疗、康复、长期护理、保健和老年护理等设施和服务的投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老年医院和老年康复机构纳入定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范围。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供养制度,向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和残疾独生子女发放专项救助资金。民政部门应当将贫困老年人救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贫困人口救助和支持等社会保障范围,为流浪乞讨老年人提供救助。

老年人住院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支持护理,独生子女一年共20天,非独生子女一年共10天。在护理期间,他们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建立慢性病患者门诊长处方机制 满足老年人需求

医保、卫生、卫生部门要落实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保险的规定,细化社区、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目录;建立慢性病门诊处方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基本用药和异地购药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时,应当优先向老年家庭发放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对失去家庭、无子女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优先发放实物配租,并按照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应当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老年家庭;对需要无障碍住房、适合老龄化转型的贫困老年家庭给予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

这些公共服务 可享受免费或者优惠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并按优惠费率乘坐城市轨道交通。提倡老年人在非高峰时间出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补贴。

80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老年人优惠卡等有效证件进入公园和旅游景点,可免费携带一名陪同人员进入。80周岁以上100周岁以下的老年人享受老年保健补贴;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为长寿老人,享受长寿津贴,民政部门发放百岁寿辰荣誉证书。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常规体检,为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每半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定点、巡回或上门的医疗、保健康复、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生命周期服务。

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公共服务优惠或者优待:

免费进入国有单位经营和管理的公园和旅游景点,并优先进入非国有单位经营和管理的公园和旅游景点;

(二)免费进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纪念馆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和科研机构图书馆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三)免费参加政府设立或集体投资的各类老年人活动;

(4)优先安排在各类医疗机构就医、化验、检查、支付、取药、住院,公立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检查费。二级以上公共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老年门诊;

(五)优先考虑银行储蓄、水、电、气、通信、邮政等服务。

(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应当设置爱情窗口和柜台,方便老年人购票和托运行李物品;

(七)因健康原因不能到场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遗嘱公证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机构应当提供现场服务;

(八)免除农村公益事业的劳动和出资义务;

(九)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 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行管理:有赡养扶助老年人的义务,拒绝赡养扶助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和居住权的;未按规定给予护理时间的;其他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

禁止以欺骗手段诱导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防欺诈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制止和举报恶意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食品、药品、设备、用具等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通过会议、讲座卖商品 老年人7天内可无理由退款退货

金融机构应当提醒老年人办理转账、汇款或购买金融产品的风险,按照规定评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建议其成年子女或亲属陪伴。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投诉、控告和举报,实行首责制;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为老年人创造安全便捷的消费环境。

运营商通过会议、讲座等。一、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老年人或其授权人有权在7日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提出退款或终止服务,而不说明理由。

(央视记者徐小龙)